近年来,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先进文化,特别是先进法治文化所具有的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潜移默化地发挥着熏陶、引导、教育、规范、凝聚、激励等正能量作用,积极地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强化了价值观念,激发了队伍活力,提升了工作质量、塑造了对外形象。新时期下,如何建设好现代化文化型法院,打造好“法院文化”品牌,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命题。
法院文化是指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个人认为,法院文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物质要素,如司法文书、审判设施、制服着装等外在表现,它是法院文化另外两个方面的载体,没有了这些基础性的设施,法院就无从存在,法院文化也就无从谈起;二是行为要素,表现为司法审判人员的各种行为,如审判、内部管理、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社会交往等向外界展示法院工作本质、价值理念等的具体行为;三是观念要素,司法审判人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反应法官所具有的道德价值观念。此 三要素之间息息相关,物质是基础,行为是外在表现,观念是核心。
基层法院现代化文化建设的困境
一是物质文化建设与精神文化建设失衡。法院过多投入物质条件的改善,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 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软实力”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而且在对外汇报以及对上汇报过程中避而不谈此类问题,抑或忽视此类问题,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二是法院文化建设考评落实不到位。法官的考核本应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标准进行,但在基层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过分倾向于审判业务考核,作为本应全面渗透的文化考评却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最终流于形式。三是法院文化建设缺乏长效制度管理。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仍旧处于盲目发展状态,上边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看着别人做什么就做什么,甚至是不做,自身并没有明确目标和方向,更谈不上长久坚持和制度建设管理。并且,部门间对同一文化认识存在差距,文化建设未能在法院形成合力。四是文化建设方式过于单调。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基层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五是法院文化得不到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层次不齐,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欠缺等复杂因素影响,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清晰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文化建设认识更是无从说起。六是目前法官素质离现代文化法院应有素质的要求差距较大。法院文化建设必然由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组成,由于条件差异、地域差异、文化差异等情况,基层法院法官学历低、信息技术落后、队伍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限制了法院现代化文化普及及更新。
基层法院现代化文化建设的方向
一是建立健全现代法院文化建设制度。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传播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也是法院神圣职责。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及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来的法治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文化目标,将法院物质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
二是建立健全法院现代文化考评机制。当前,全国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难题,工作压力大。因此,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向“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以制度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引导和培养法官的崇德敬业、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等职业精神,并且建立激励法官工作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深化学习长效机制。不定期组织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坚持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的学习制度,提高法官干警文化综合素质。法院要创造条件,鼓励法官拓展知识领域,向全面性人才发展。积极补充审判新出条例知识,做好此类新旧法律适用工作培训,服务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资深老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经验优势和智力优势,扬长避短,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大宣传,普及现代法院文化知识。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因此,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网上直播庭审现场,法制栏目播放法院典型案件,利用网络媒体增强法院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素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基层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质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