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迫切的期待和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线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加强政法机关公信力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政法工作关键,其意义极其重大和深远,既为法院工作方向,也给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新情况、新任务随之出现,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尖锐,作为处理各种矛盾的终端机构,无疑站在了风口浪尖。如何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确保公信力建设取得成效,是法院共同探讨的话题。
一、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的深远意义
(一)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主力军,职能极其特殊,地位极其重要。社会是由每一个个体的自然人组成,只有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合法的权利与利益得到尊重与保护,社会稳定才能实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科学方法与途径就是靠法治,让司法和执法权威得到高度理解与认同。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通过执法者的公正廉洁执法,让民众信仰法律、信赖法律、信任司法。不能为了少数人的私利影响乃至破坏整个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更不能以牺牲法律和司法与执法权威去换取暂时的、静态的稳定。主动创造的稳定比被动维护的稳定更有价值,主动创造稳定,简单说就是坚持依法办案不动摇,坚持公正司法不动摇。
(二)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公正廉洁执法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和保障。正人先正己,人民法院只有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理直气壮地公正司法。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不仅要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执法腐败等问题,而且要着力解决制约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强化法院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形象,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是提升整个社会法治水平的重要途径。公正是类人社会的永恒追求。只有当法律得到公正、规范执行,当执法者对于法律表现出足够的尊崇,当法律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的威力,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真正得以体现时,人们才会对法治产生信心,进而尊重和服从法律。事实上,人们通过人民法院的执法实践来树立法治理念确实是一种生动有效的学习方式,人民法院的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所以,人民法院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会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二、新形势下保障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执法面临的新的挑战
一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日益提高。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的凸显期,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权利的渴望和追求愈来愈强烈,但不平等、不公正和不合理的现象大量存在。如果无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对各种社会不公熟视无睹,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法院干警就必须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
二是人民法院自身工作存在不足。部分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作风粗暴、漠视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执法责任制和执法流程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内部监督不得力,质量管理亟待加强,一些基层院在进行内部自我监督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公、违反诉讼程序等违法情况监督纠正不力,有的不擅于监督,有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三、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路和途径
(一)建立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以落实办案责任制为落脚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将部门考核与工作人员个体考核结合起来,将素质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在案件督察活动中正确区分办案疏漏与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对干警个人及个案目标管理与量化考核的调控作用和激励作用,借以增强各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整体的办案质量意识、规范意识,从而达到干警办案效能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健全流程规范机制。按照各个办案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特点,以符合法院工作规律为原则,有针对性的规范办案环节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细化各业务工作流程,辅之以工作制度,继续推行流程监督、“网上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办案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抓好案前、案中、案后的监督,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高效运行。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对案件执法办案质量的考评,给予高质量案件承办人精神和物质奖励,树立典型,激励办案人员公正执法,办好案件。同时,对存在问题的案件承办人给予相应惩罚,对造成错案的应严格依据错案追究责任制进行惩处。
(二)强化监督制约。一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督察、现场督察等多种形式,常态抓,经常抓、反复抓,确保审务督察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审判权的正确行使;把内部制约工作前移,在加快办案节奏的同时确保办案质量;认真落实重要执法活动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对重大执法活动实行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集体决策;针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作法院工作报告和案件审判工作的专题报告,积极向政协通报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努力拓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审判工作的渠道。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组织参与执法检查、案件回访、信访接待、公开听证、巡回审判等活动,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监督,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三要深入推进阳光审判。根据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知情权、监督权的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审判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地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电子审判公开力度,拓宽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便利。建立健全审判公开的相关保障机制,对审判人员违反审务公开规定的,应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队伍。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法院干警立得住、审得好、判得了的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珍惜政治荣誉,珍惜工作岗位,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公正、廉洁、为民”,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要严密监督,坚决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违规办案,确保每名干警都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树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