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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利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回避矛盾问题的整改方案
作者:罗筱晴  发布时间:2014-05-27 09:51:18 打印 字号: | |
  一、问题表现

  干部队伍中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害怕承担责任、接受压力,对待问题和矛盾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有回避矛盾和问题的现象。

二、问题来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查发现。

三、问题原因

  1、求稳怕乱思想影响;

  2、工作能力不足;

  3、群众观念不强。

四、整改措施

  1、实行院长谈话机制。对待发现和反映的对待群众事情推脱责任、不担当、不负责现象的人,开展院长谈话,端正态度,勒其整改。

  2、疏通意见采集和反馈渠道。充分发挥意见建议箱、举报电话作用,畅通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

  3、强化工作能力。党组成员要亲临办案一线,主动处理化解棘手矛盾,办理案件,不断强化矛盾处理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五、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

  由柴兴庆同志为总责任人,各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抓好落实。

六、整改时限

  2014年6月底前。

七、公开方式和时间

  每周在平利法院内、外网公开。

                           平利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5月14日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