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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利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部门党组成员公车私用问题的整改方案
作者:罗筱晴  发布时间:2014-05-27 09:55:22 打印 字号: | |
  一、问题表现

  部分党组成员存在利用公车办私事的现象。

二、问题来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查发现。

三、问题原因

  1、传统公车使用理念还未完全转变;

  2、特权思想作祟;

  3、办公室公车管理不规范;

  4、制度落实不力。

四、整改措施

  1、加强教育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规范公务用车理念认识。

  2、充分发挥内网办公系统公务用车派送系统。领导、干警所有的公务用车派送要严格按照内网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接受上级法院监管,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封存。

  3、建立规章制度。建立符合本院实际的公车管理制度。

  4、接受法院内部和社会监督。在法院网站公布法院公务用车车牌号,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

  由柴兴庆同志为总责任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抓好落实。

六、整改时限

  2014年6月底前。

七、公开方式和时间

  每周在平利法院内、外网公开。

                           平利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5月14日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