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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案结事了 党委肯定群众赞好
作者:魏刚刚、李轩  发布时间:2014-05-30 15:46:33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平利法院大贵法庭成功调解涉诉标百余万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2年6月,黄某将砖混结构楼房一栋发包给王某承建,合同约定:工程包工不包料,竣工后,以每平方米170元的价格结算。次年3月13日,工人汪某在粉刷三楼外墙壁时,葫芦吊支架断裂,坠地致伤,住院治疗113天,花医疗费10余万元,经鉴定汪某伤残等级属二级,护理依赖程度属大部分护理依赖。此案发生后,镇、村多次组织调解无果。汪某多次到镇政府闹访,法庭主动介入,做工作,讲法律,引导用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今年1月6日,汪某将黄某、王某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工费等100多万元。法庭及时受理立案,依据原告申请,报请院长决定依法免除了案件受理费。法官干警能动司法,带着案件到事发地,查看事故现场,走访群众,拟制定 “三步 走”调解法,第一步通过初步调解确定争议焦点,第二步通过庭前证据交换调解缩小双方争议,第三步通过庭审调解明确划分各方责任,以案说法。法官不厌其烦辩法析 理、耐心细致疏导,人民陪审员拉家常亲情引导,双方当事人备受感化,认识到自己 应承担的责任,在庭审中在法庭主持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画上圆满句号。本案成功调解,不仅当事人满意,而且得到了党委政府肯定、群众好评、社会赞许。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