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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打架伤人 损失惨重后悔莫及
作者:张杰  发布时间:2014-08-04 11:09:04 打印 字号: | |
  “哎,打工一年的收入这一架就打没了,太冲动了,确实太不该了。”被告人彭某不住地摇头叹息,懊悔不已。“我接受这个和解方案,赔偿她5万元损失,并赔礼道歉。”

  2014年3月16日,彭某的母亲与邻居王某为承包地地界问题发生争吵,彭某闻讯后携妻子风风火火地赶回老家助阵,但到家时争吵已结束,王某已回家中。彭某夫妇并不善罢甘休,强行破门闯入王某家中,夫妇联手殴打王某,致使王某构成轻伤二级、九级伤残。7月3日,王某向平利法院八仙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追究彭某夫妇的刑事责任,并索赔8.2万余元经济损失。同月29日,经法庭主持和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彭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5万元,并赔礼道歉;王某对彭某夫妇的违法行为予以谅解,自愿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在建设法治社会大环境下,群众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应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彭某夫妇无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一时冲动,一年的收入付诸东流,后悔已太迟。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