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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积怨一日调 案结事了人和好
作者:李轩  发布时间:2014-08-15 09:18:09 打印 字号: | |
  8月12日,平利法院大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中止长达七年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长达七年的积怨。

  被告人陈某与范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2007年1月31日晚,陈某与其夫张某上门与范某进行理论,进而发生口角及殴斗,在殴斗的过程中被告人陈某将范某之母罗某的鼻梁打断,造成罗某轻伤。同年5月17日,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立案后紧急向被告人送达诉讼材料,但被告人得知自诉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夫妻二人外 逃,下落不明,本案只得中止审理。七年来,法庭多次到始发地向村组及群众了解情 况,全力寻找被告人的下落。今年8月5日,大贵法庭接到群众来电,被告知被告人夫妻刚刚回家。得此消息,法庭干警冒着雷雨大风,立即前往三阳镇天池村,步行三十 余里赶到了被告家中,并立即启动程序,依法向被告人宣布其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 的诉讼义务,见被告人认错态度诚恳,法庭遂定于8月12日在大贵法庭对该案进行公开调解。

  调解当日,被告人主动向自诉人承认错误,并自愿一次性给付自诉人罗某、原告范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7000元,且当庭付清。鉴于被告人陈某的积极态度,自诉人罗某自愿撤回对被告人陈某的刑事指控,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后,被告人陈某感慨道:以前以为这个事弄到法院要花很多钱,人可能还要吃亏,今天大贵法庭的法官们让我改变了这个认识,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法庭法官们能如此耐心细致的为我们着想,我很感激。自诉人罗某说:本来两家就是亲戚,这事如果开始双方能坐下来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为这么个事情,法庭给我们家跑了不下10次,并且前几天还是冒着雷雨去找人,真不容易。

  本案的调解是大贵法庭践行群众路线中又一次实践突破,法官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行为。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