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9月20日前清理清查院内既有的各项制度。(责任领导:柴兴庆;责任单位: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
2、2014年9月底前健全法官干警教育管理制度,对法官干警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确保法官干警教育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责任领导:康雁;责任单位:政工科)
3、2014年9月底前完善干部违规违纪处置机制,规范法官干警作风纪律。(责任领导:杨连友;责任单位:纪检监察)
4、2014年9月底建立精简文件、会议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质量。(责任领导:柴兴庆;责任单位:研究室)
5、2014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责任领导:杨连友;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6、2014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落实制度的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责任领导:杨连友;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7、2014年10月底前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压缩“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支出。(责任领导:柴兴庆;责任单位:办公室)
8、2014年10月底前建立信访工作制度,缓解信访压力。(责任领导:周根龙;责任单位:立案庭)
9、2014年10月底前责任部门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对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时间任务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责任领导:柴兴庆;责任单位:政工科、办公室)
10、2014年10月底前建立舆情处置机制,落实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从源头上规避、预防、控制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责任领导:柴兴庆;责任单位:办公室、研究室)
11、2014年10月底前完善“三大平台”建设制度,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减少当事人诉累。(责任领导:周根龙;责任单位:审管办)
12、2014年11月底前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责任领导:康雁;责任单位:政工科)
13、2014年11月底前建立案件质效提升制度,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效率。(责任领导:周根龙;责任单位: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