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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作者:罗筱晴  发布时间:2014-10-08 17:44:2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平利法院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人大监督贯穿工作始终,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坚持审判工作服务服从于全县发展大局,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水平。

  建立完善联络机制,确保监督有章可依。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党组成员联系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机制、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管理机制以及 法官干警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及时汇报法院动态,向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积极征询意见建议,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干警走村入户,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单位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分乡镇、按范围召开意见建议征询座谈会,通报法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方面成效及不足,听取人大代表批评、建议。三年来,共召开座谈会40余次,征询意见20余条,意见建议已全部整改落实。比如洛河、魏汝人大代表提出的“恢复辖区法庭”的建议,法院积极争取申报,并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兴建批复,建设项目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自觉接受审执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效。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聘请了人大代表为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分析、研讨会议,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以及人大代表关注的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主动进行评议、研讨,并主动接受人大对信访工作监督,及时回复人大信访批复,案件质效稳步提升,连续八年无冤假错案发生,2014年第一季度案件质效评比全市第一。

  主动接受人大视察,打造过硬法官队伍。邀请人大领导及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视察法院工作,观摩案件庭审,对法院文明司法、法官办案水平进行视察、监督,在人大工作监督、支持、关心下,队伍建设连续八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司法公信显著提升,201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