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行政庭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上门调解、到村释法,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原告王某某与罗某某,现年70余岁,育有三男两女。因年老多病常住院治疗,五子女声称父母存有积蓄,且未将财产分割给五人,故对生病的父母不闻不问,疏于照顾,未尽赡养义务。
案件审理中,由于涉案当事人人数众多,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深入五子女家中耐心的辩法析理,详细释明赡养义务。12月8日,承办法官积极与村调解委员会成员联系,在村委会开展了“面对面”调解工作,说服当事人,但终因双方分歧较大,互相辱骂、指责,导致调解失败。法官在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后,结合当事人个性特征基础上,又开展了“背对背”调解,通过针对性做工作,五子女认识到自身问题和应尽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重归于好。原告两位老人感概的说:“我们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法官上门来调解,让我们在冬日里心里也暖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