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法院大贵法庭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大胆创新,制定《平利县人民法院大贵人民法庭尊重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相关规定》,从细节入手,从法庭法官和工作人员与律师及诉讼代理人交往的各个步骤入手,规范法庭法官行为,并将该项制度置于法庭显眼的位置,接受群众监督。为方便律师及代理人,在法庭内设立了律师临时休息室,为律师及代理人提供无线网络、饮水、复印、查阅卷宗等服务。
该项制度实施后,来庭执业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自觉的规范了自己在诉讼中的各种行为,为营造法律共同体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