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院广佛法庭巧用电话、传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15年3月,平利法院广佛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韩梅诉被告刘磊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后虽经当庭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 原、被告随后均外出打工。承办法官通过和二人多次电话沟通发现:韩梅曾在三年前起诉离婚,后虽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但自此之后,二人就分居生活,夫妻感情名存实亡;而且刘磊心里也明白,和韩梅已再无和好的可能,长此以往,对双方幸福和女儿身心健康都不利,但因韩梅对女儿未尽抚养义务,自己独自打工赡养父母、抚养女儿,很是苦恼,故赌气不同意离婚。了解此情,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尚存较大的调解空间,考虑到当事人双方都在外地务工,为避免旅途奔波,减少诉讼成本,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庭审后,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和原、被告电话沟通,真情交流,释法析理,唤起双方昔日感情和对女儿的爱,逐渐的,双方就女儿抚养、共有财产分割的分歧缩小,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邮寄给双方当事人,该案现已履行完毕。(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