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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规范助审判 提高素质保安全
作者:肖业玉  发布时间:2015-06-02 08:39:57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队伍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平利法院法警大队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执法能力。

  (一)规范安全检查。一是严格。要求值庭值班法警必须依法检查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安检纪律,自觉抵制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做遵纪遵法的模范,对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安检人员都要做到一丝不苟、全神贯注、严把验证、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关,做到万无一失;二是细致。要求法警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放过一点违法犯罪有关的质素马迹;三是文明。安检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对待工作,以主动热情、诚恳周到、宽容耐心的服务态度对待进出审判场所的人员,反对冷漠、麻木、高傲、粗暴、野蛮的恶劣态度;执勤时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摆正严格检查与文明服务的辩证关系,两者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主体。

  (二)规范庭审执勤。一是押解严。要求法警警容严整,按规定着装;二是值庭严。值庭法警不能离开被告人超过一米,传递出示证据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进行,保持精神抖擞,换岗动作整齐有序。三是看管严。法警保持二对一的看管,严格候审被告人的行为,被告人需上厕所的押解法警要保持好距离,杜绝视线外的动作,确保被告人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看管法警视线之下。

   (三)规范文明执法。一是禁止不规范着装。司法警察在履行警务保障任务时,要求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警用装备,时刻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二是禁止用不文明语言。在实施指法行为时,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告知词的通知执行,狠抓执行用语的行为,纠正平时话语的随意性;三是禁止工作态度冷漠、生硬。在实施执法行为时,杜绝不严肃、不谨慎、不敬礼的现象发生,确保文明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规范训练内容。法警大队始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训练大纲的要求,做到周有集训、月有测试、季有考核,全面抓好日常训练的落实,严格按军事化强度训练,取得良好效果。经过半年艰苦磨练,摸爬滚打、严标准、严要求训练,使全体法警押解、擒拿值庭,警械具使用等技能均能得到普遍提高。

  (五)规范警务监督。健全完善警务规章制度,规范法警职务行为,科学统筹安排警力,加大经常性的管理教育力度,依法规范法警值班,安检巡视及派警用警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法警大队至今未发生一起被告人自伤、自残和脱逃警务事故,有效的保障了庭审秩序,从而保障了警务工作安全。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张先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