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平利法院副院长汪道鹏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这是平利法院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落实领导带头开示范庭的又一举措。
上午9时整,法槌落下,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副院长汪道鹏仔细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由于原告当事人年逾70,听力退化,副院长汪道鹏耐心的逐字逐句询问,确保当事人能听清、听明白法庭的问题。审理阶段,副院长汪道鹏就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对双方提供的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发问,归纳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发言。随着法槌声响起,持续三小时的庭审结束,副院长汪道鹏宣布闭庭,本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院领导参加案件审理并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案件,是平利法院一直以来的惯例,结合今年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我院将大力推行院、庭长开示范庭,组织审判人员进行庭审观摩,进行示范引导,积极促进我院司法规划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