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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饵借钱为实 自酿苦果害人害己
作者:魏刚刚   发布时间:2015-10-30 09:53:29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0月27日平利法院广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张梅(化名)对其以结婚为名借钱还债为实的不道德做法向被告汪峰(化名)深深鞠躬表示歉意,被告汪峰在法庭的开导和劝解下对原告表示谅解。

   原告张梅与前夫李山(化名)育有一子一女,现均在平利县高中上学,2013年12月原告前夫李山因尘肺病医治无效去世。之后债主纷纷上门向张梅逼债,因丈夫生前治病家里已是一贫如洗,张梅苦不堪言。2014年2月5日张梅经人介绍与汪峰谈婚,经初步了解,张梅发现与汪峰并不合适。但在10多万外债的压力下,张梅迫不得已,以向汪峰借现金65000元为结婚条件,汪峰兑现承诺后,张梅与汪峰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张梅一直住在娘家,拒绝与汪峰共同生活。汪峰多次问其原因,张梅无奈才说出实情,汪峰无法接受,一气之下,便出门务工至今。2015年9月25日张梅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庭在查明上述事实的情况下,对张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对汪峰缺乏了解便草率与张梅结婚的行为也给予了教育。最终张梅与汪峰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张梅当庭向汪峰偿还了65000元借款。

   该案以反面教材的方式,再一次给我们揭示出了婚姻的实质。婚姻,必须建立在男女双方感情的基础上。任何以结婚为名以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为实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当然以此为目的换来的结果也必将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张先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