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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沟通案结件事了
作者:肖锐 王小正  发布时间:2016-05-13 10:39:44 打印 字号: | |
   “喂,是平利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张某,我已将执行款、诉讼费、执行费按规定数额汇入执行局账户,请查收。”

平利法院执行人员在2015年5月12日上午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随后,执行局派员进行了确认。

  王某与张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多次执行,张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因张某期外出务工,剩余案件款一直未履行,王某再次申请执行,然而,张某仅有电话联系方式,不知具体地址,执行人员无法见到本人。

  案件立案后,执行人员根据唯一的电话联系方式,长达半年,无数次电话沟通,张某开始非常抵触,多次拒绝接听电话。此后,执行人员通过短信联系,耐心劝解张某,进行沟通。法律宣传,张某表示愿意配合,只是无钱偿还债务,执行人员仍不放弃电话联系,终将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来源:平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