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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作者:平利法院  发布时间:2016-06-02 10:19:55 打印 字号: | |
  平利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平利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公民。有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取),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进行文字录入,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5厘米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情形。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5日止。

  2、地点:平利法院政工科。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驾驶证、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法学基础理论、听写记录、计算机操作。时间:另行通知。考 试地点:县法院五楼会议室。

  2、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人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平利县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出现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元;期满后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予以调整。

  3、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负)。

  4、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咨询电话:8421194  8410206

  联 系 人:邹海燕 彭忠华

  附件(报名表):http://pan.baidu.com/s/1miOvdgs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平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