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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集中兑付40余万执行标的款
  发布时间:2016-07-22 15:46:36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平利法院在五楼会议室集中为当事人兑付民事纠纷、交通事故、诈骗等案件执行标的款44万元。活动现场,法院工作人员当场开好支票,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当事人一一在执行标的款兑付审批表上签名,按下红手印表示已接收执行款。据悉,在平利法院督导检查工作的安康军分区司令高兴平在平利县委书记郑小东、平利法院院长王超陪同下也亲临兑付现场。

  今年以来,平利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大力开展集中化解执行积案活动,采取强力加大执行力度,对阻碍执行的违法人员予以司法拘留,使得一个个棘手的“骨头”案得以执行完毕;针对无法执结的案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公告,限制这些“老赖”的人身自由,迫使一些“老赖”主动偿还执行款。平利法院此次向“执行难”宣战,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截止目前,共执结案件119起,为当事人执行兑现3000余万元。
来源:平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利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