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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村审理非法持有枪支案 普法教育警示群众一片
作者:郑盈盈  发布时间:2017-05-03 08:53:54 打印 字号: | |
  两张矮桌,七把矮凳,简易的横幅、国徽。随着法官法槌敲响,4月25日,在八仙镇仁溪沟村的农家小院里,平利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审判庭“挪”到村上,公开开庭审理四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巡回审判。

2015年,八仙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张某、杨某、黄某、王某四人,家中私藏枪支,随后经公安机关依法搜查发现所藏枪支。2017年3月21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案件时有发生,到村开庭教育意义重大,同时考虑到四被告人年纪均较大、且有病在身、行动不便,便同广佛法庭审判员、八仙法庭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到村巡回审理。庭审现场,村民自发赶来旁听,三个小时的庭审,四起鲜活的教育案例,让旁听群众获益匪浅。

  近年来,平利法院每年都会受理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边远偏僻山区,所持枪支多是许多年前购买、受赠、承继长辈遗留等方式得来的自制“土火枪”,常用来打猎、守庄稼等,且被告人多年事已高、法律意识淡薄,均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刑法。经法官开庭审理,说服教育,四起案件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悔意明显。

  四起案件一天审理,田间地头的警示,让广大群众看的明白,听得仔细,心里透亮,触动巨大,这既是生动的“活”宣传,也是普法教育的好方式。
来源:平利县法院
责任编辑:平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