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到平利县龙头村一组,入户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原告辜某,86岁,于2014年因脑梗瘫痪在床,其育有五子一女,因瘫痪后的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六子女未按时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平利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受理此案后,从修复“亲情”角度出发,在充分认识家事案件特殊性的基础上,转变传统审判理念,通过组建由优秀法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尝试使用“劝、说、谈、教、批”的调解新模式,通过教育、批评、感化,倾听、劝说、谈心一系列调解手段,六名子女均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审判员就地出具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一起家庭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此案是平利法院家事审判法庭成立后审理的第一案。
今年4月,平利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以来,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在案件审理中充分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尤其是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家事法庭的法官既要当好裁判者,更要当好倾听者和协调者,力争使案件能够圆满解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