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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法院:远在千里之外的执行
作者:史代威  发布时间:2017-08-24 11:05:1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7月17日下午四时,家住平利的老胡出现在了平利县法院门口,面对迎接的法院执行局干警,他展开了印着“秉公执法,为民解难”字样的红彤彤的锦旗,嘴里一个劲的说着“感谢、感谢”

  这事还得从头说起,老胡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对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老胡于2017年4月11日向平利县法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次日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李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给付老胡案件款150000元,交纳申请执行费2150元。承办案件的法官多次想找李某协商要求其履行兑现,却因李某在外欠债较多一直避而不见而无法找到其本人,并且经多方查证李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案件一时陷入胶着,承办法官一方面反复翻阅卷宗,一方面走访李某的邻里亲朋,终于联系上了李某的父亲,并将案件利害关系告知其父亲,在干警积极作了思想工作下李父愿意积极配合,但表示女儿远嫁江苏,好几年没有跟他们联系了,声称只要能联系上一定会督促其尽快偿还这笔钱。

  2017年6月11日,平利县法院干警几经辗转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表示愿意慢慢偿还这一笔钱,老胡本人也同意偿还案件款的方式。6月30日在收到李某打来的12150元部分借款后,平利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将该款给老胡进行了兑付。

  老胡在拿到案件款时,激动的握住承办人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了,你们想方设法找到了躲了这么多年的被执行人,并执行了部分借款,你们的工作严谨高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特地做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锦旗的内容是我自己想的,你们是真正的秉公执法,为民解难!”
来源:平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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