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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以“四项制度”转变干警作风
作者:肖俊、郑盈盈)  发布时间:2017-09-27 09:52:34 打印 字号: | |
  9月以来,平利法院为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作风转变力度,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四项制度”转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各项工作实现年终争先进位目标。

  以“一五例会”制度,扭紧思想“螺丝”。要求各部门执行周一、周五工作例会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每周一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每周五例会进行本周总结点评,并将例会会议记录承报分管院长审签。院政工科将周总结纳入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院党组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纪检组牵头,政工科、办公室、审管办、审监庭配合的督导检查工作组,重点督查各部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以“督查通报”制度,设定工作“标尺”,对各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实行月报、季报和节点通报,在督导检查的过程中,找到影响工作落实的规律性问题,一项一项分析总结、堵塞漏洞、整改提高,确保每一项重点工作都督到位、查到底、见实效。

  以“挂销号”制度,追踪任务“轨迹”。重要工作、各级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承办信访案件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登记挂号,采取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办法,层层分解到部门、明确到个人,解决一件就销号一件,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不能销号的,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以“监督问责”制度,划定问题“红线”严格执行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凡是群众或案件当事人投诉举报的问题或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对因作风问题影响我院形象的,对当事人一经查实立即待岗,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该撤职的坚决撤职。

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切实提振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能力,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法院队伍。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平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