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8点刚上班,原告郑某某就来到了八仙法庭,她是来法庭领取被告转交的赔偿款的。原告郑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由于被告年轻力壮,原告年老体衰,没几个回合,原告郑某某就败下阵来,被陈某某打倒在地导致身体受伤,后被告陈某某报警请求派出所处理,双方在派出所因对原告的损失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5000多元。
承办法官通过庭审查清了案件的事实,在庭审中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对原、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双方邻里和,则邻里乐;邻里反目,则孤单无助,双方对待邻里关系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一言不合就动武力,最终只会落得两败俱伤。原、被告虽然承认双方都有错误,但最终还是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直意见。鉴于此种情况,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法官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双方的过错责任,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判决书都送达了双方当事人,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判决心服口服,不上诉,被告也及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领到赔偿款后也表示今后将改正自己的缺点,和被告作为邻居和睦相处,不再与被告发生纠纷,
至此一个邻里纠纷的案件因一份双方皆服的判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真正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