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早上九点大贵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来自外省的原告第一次出现在大贵法庭,这是何故?原告居住在重庆市合川市某镇,被告居住于平利县某镇。原告于3月7日通过网上立案向大贵法庭提交了立案手续,起诉请求离婚。3月9日大贵法庭网上审核通过,本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这是大贵法庭2018年第一例网上立案。
原、被告于2008年通过网络相识后同居生活,2009年4月13日在平利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10月生育一子。由于婚前原、被告对彼此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发现被告对家庭不负责任,经常发生争吵,为了生计,原告将孩子带到重庆打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开庭前,大贵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主持调解,凭借丰富的家事案件承办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离婚,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18周岁,经协商原告当庭向被告支付了孩子三年的抚养费。
自网上立案实行以来,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进一步落到了实处,大贵法庭对此类案件始终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模式,同时加大力度向当事人宣传网上立案,鼓励当事人采用网上立案方式,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司法便民快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