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将完成库存档案的档案交接、档案整理、条码管理、全文扫描、图像处理、数据系统挂接、还原装订数据验收等任务。
为确保此项工作开展顺利,我院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制定相关数字化方案,从组织、人员、制度等方面予以保障落实;加大对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投入,增配了用于档案数字化工作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监控等设备,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定期检查扫描成果及进度,及时整改整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档案数字化是数字档案建设最基础的工作,其对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效率、增强档案业务部门的服务水平有重要作用,一方面促进了档案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使得档案工作服务群众全面化、高效化、优质化。我院将扎实推进数字化工作,完成各项数字化任务,从而使得信息技术为档案工作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