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利害促调解。近日,平利县农商银行大贵支行来到大贵法庭,准备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分别起诉被告孙某、黄某等三人。在对材料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法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都是贷款到期未偿还,可以进行诉前调解,以免利息越拖越多,也可避免当事人交诉讼费用。法官和书记员随即来到借款人家中主持诉前调解,孙某、黄某分别对贷款数额与贷款未还的事实无异议,但黄某提出孩子上学学费贵,无钱偿还。在了解到黄某孩子在高档学校上学的信息后,法官告知黄某:如果继续不还,导致案件进入诉讼以及执行程序后,不仅需要归还贷款及利息,还需要交纳诉讼费、执行申请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一旦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将不能在高档学校学习,影响孩子的人生前途。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经商,外出、坐高铁、坐飞机等消费都将受到限制。一语惊醒梦中人,严明利害后,孙某、黄某积极配合诉前调解,孙某与银行达成协议约定七天内偿还借款,黄某则与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通俗释法促调解。近日,大贵法庭法官在送达副本的途中遇到殷某。殷某拦住法官,咨询起诉离婚相关事宜。送达结束后,法官来到殷某家中,详细了解发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实际情况。原来殷某与继子刘某关系不和,进而导致夫妻不和睦,时常发生争吵。找准矛盾根源后,法官从法律规定与家和万事兴的家事审判理念出发,告知殷某及刘某,继子女、继父母之间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殷某家以实际案例讲述了家庭不和、家庭破裂的负面影响。经过诉前调解,殷某决定不再起诉离婚。
以情相劝促调解。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近日八十岁高龄的黄某某来大贵法庭起诉三个儿子互相推诿,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两口生活困难。三费纠纷涉及民生,法庭历来都高度重视。当天下午法官驱车来到老人家中主持诉前调解,通过当面交谈与电话沟通,法官从两老人的现状、伦理道德及法律规定的子女义务等方面教育了三个儿子,黄某某长子羞愧难当,不禁落泪当场表示以后不赡养的情况绝对不会再发生。黄某某次子、三子也表示赡养父母是应尽的义务,今后积极履行。最终黄某某夫妇与三个儿子达成一致意见,由长子在家照顾二老生活,适当提供米面油肉等生活物资,次子与三子每人每月给付二老400元生活费。
为民、便民、亲民,将调解贯穿到案件承办始末,通过走进群众,了解实情,调解既防止了矛盾激化,又能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更能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