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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书记员队伍是法院的千秋大事
作者:平法宣  发布时间:2018-08-28 15:34:04 打印 字号: | |
  法院书记员是指依法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从立案到结案,书记员在整个诉讼环节起到了辅助与协助的作用,并通过记录整理,让程序公正从无形化作有形资料得以体现出来。一个老练的书记员在庭审中会拖着法官向前走,一个不熟练的书记员在庭审中磕磕绊绊,一头雾水找不到重点,记录偏差更会影响到判决公正与否。在一个审判团队中,法官助理的缺失会让法官的工作量明显加大,书记员的缺失则让整个审判流程陷于瘫痪。

  培养一个法官实属不易,培养一个合格的书记员也绝非易事,需要书记员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综合能力之一恪守司法礼仪。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除了在判决中体现,在执行中体现,更在司法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体现。当事人到法院接触最早的人是书记员,书记员差劲的形象与不合时宜的言谈举止会让当事人立即对法院形成刻板成见,且很难扭转。树立司法公信力的第一步就在于书记员队伍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综合能力之二是一定的法律素养,特别是对程序法特别熟悉,这样才不至于在辅助工作中程序出错,导致程序不公正。综合能力之三在于察言观色,在与不同的当事人接触中根据当事人的言谈举止而使用不同的方式,让交流更顺畅,更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综合能力之四在于言语总结,书记员大多数的工作在于记录、筛选、整理。避轻就重,直击要害,客观详实,准确无误是记录的原则,超强的语言归纳总结能力则显得尤为重要。综合能力之五是听打技能,一个跟不上庭审节奏的书记员除了言语总结能力差之外,还在于听打速度太慢,跟不上庭审进度,一句慢,句句慢,以至于庭审笔录不完善,遗漏多,差错多,甚至拖慢庭审进度。六是应变能力。书记员不是手艺人,也不是技术工,在高风险的司法工作中,书记员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同时想方设法完成送达、调查等各项工作任务,这需要书记员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分清轻重缓急、冷静自处。

  目前法院中大部分书记员为聘任制,工资待遇低,活却干的不少。所以很多书记员将这份工作当做一个跳板,边工作边考试,一旦考走,立即辞职。这样法院年年招聘书记员,法官年年培养书记员,审判年年缺书记员。有的法官一年培养一个书记员,刚能上手,配合比较默契的完成辅助工作,却留不住。有的法官甚至一年培养几个书记员,从年初培养到年末,开庭还要借书记员。书记员极度不稳定给审判工作造成了极大障碍。因此,提升书记员工资待遇、晋升空间与职业荣誉感,延长聘用期限,用绩效考核激发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以培训学习机制推动能力素养与时俱进,对扭转书记员流失严重局面,稳固法院书记员队伍,促进书记员管理职业化、专 业化作用巨大。

  对法院来说,巩固书记员队伍就是在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对于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发挥审判职能有百利而无一害。也只有巩固书记员队伍、提升书记员素质、提高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才能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
来源:平利法院
责任编辑:平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