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上访路,一朝诉讼息,深情感谢信,朝露送锦旗。2018年11月2日早晨七时许,平利法院大贵法庭收到某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人民法官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感谢信及“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
2018年1月5日平利法院大贵法庭受理平利县洛河镇某村某组与被告平利县洛河某村委会、第三人杜某某、王某某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发现该纠纷先后经过镇政府、县政府处理,原告方也曾向县法院及安康铁路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仍然不服,故又依法向平利法院大贵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该案涉及利害关系人多、争议大,原告小组群众上访长达八年之久。
开庭审理:承办法官非常重视,多方调查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多次研究查询相关法律知识,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组成五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平利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林地属于原告组集体所有,被告村委会未取得该原告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及授权情况下擅自将本案所争议的两块林地发包给第三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判决被告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后第三人不服,上诉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组村民信中感谢法官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送来感谢信及锦旗。鲜亮而沉甸甸的锦旗是对法院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鞭策。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与不懈追求。平利法院大贵法庭一直秉持着“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