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平利县人民法院召开妇女干部会议,选举产生了平利县人民法院第一届妇女委员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女委员会。随后,妇女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副院长康雁、政工科长邹戬传达了法院党组对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法院女干警所做的贡献,并对会议的顺利召开和第一届妇女委员会委员的当选表示热烈祝贺,也要求妇女委员会与院党组一同为丰富妇女主题活动,保障和维护女干警权益共同努力。
新当选的妇女委员会主任邹海燕表示,新一届妇女委员会将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以为女干警服务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维护女干警的合法权益,促使全院女干警充分施展各自才华,在顶起家庭、工作、社会半边天的同时,不断提高生活幸福感和工作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