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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干警被授予“2018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发布时间:2019-03-21 10:55: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利法院干警李轩被陕西省委政法委授予“2018年度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李轩,男,汉族,1979年出生,200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平利县人民法院大贵法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岗位、为民司法,开拓创新、廉洁公正,提炼的“反家暴联动机制”、“‘微心理学’在家事审判中的应用”在省、市法院交流经验。

  公正高效,业绩突出,他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调研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平利县首届十佳干警、全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2018年他被安康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文明办联合授予“我身边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平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