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人民满意单位”,平利法院连续三年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9-03-21 11:01:38 打印 字号: | |
  1月24日上午,在刚刚闭幕的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平利县人民法院被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这是平利法院连续第三年获得此项殊荣。

  三年来,平利法院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聚焦聚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尽职尽责,在决胜执行攻坚上深化深入,在践行司法为民上用心用力,在提升司法效能上抓实抓细,在建设过硬队伍上从严从实,在提升司法公信上久久为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获得人民群众认可。

  2019年平利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平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