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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诉讼 案结事了双赢
  发布时间:2019-03-21 11:48:31 打印 字号: | |
  2019年3月6日平利法院远程视频调解审结一件家事纠纷案件。

  2018年12月原告欧某某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杨某某离婚,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定于2019年3月6日上午9时在平利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

  庭审准时开始,主审法官依法核对原、被告身份时,得知被告于今年正月初四已去江苏务工,无法到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专程从湖南来平利开庭,被告远在江苏,根据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要求,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参与诉讼,主审法官认真研究双方情况,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电话征询被告同意,同时依法征询原告同意,当即决定采用“家事审判 ”的服务机制。被告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本案诉讼。诉讼中,被告远程微信视频参与诉讼,表达真实意见、全面客观了解庭审情况,使此次庭审的质证、举证、辩论、调解等各环节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

  整个庭审过程,主审法官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审判原则,主持被告代理人通过微信视频通话被告,才使被告得以参与庭审的答辩、质证、举证、最后陈述等所有环节。审理过程中,经家事庭法官的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子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并经被告视频确认、微信书面确认后,法院当庭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本案是平利法院家事案件首次尝试通过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既维护了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又推进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最大限度节约诉讼成本,取得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责任编辑:平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