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利法庭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赵某某受被告李某某雇佣,为其开设的个体汽修厂提供汽车修理劳务,2017年6月14日上午9时许,赵某某应李某某指示在修理一辆农用自卸车时受伤,后因治疗问题双方产生纠纷,以至于无法结算劳动报酬,原告赵某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和会见双方代理人,发现本案事实比较清楚,双方并无太大矛盾,只是缺乏沟通和交流。庭审中,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从社会道德层面指出了双方在处理该纠纷时存在的不足,并建议双方相互理解,各退一步,妥善化解纠纷。原被告当即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当庭履行了协议内容。
该案的快速审结,是贯彻平利法院“简案快办”审执方式的生动体现,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