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平利法院远程视频调解审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朱某向刘某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后,刘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向被告住所地邮寄送达了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法官多次深入被告居所地与镇村干部座谈,得知被告已外出,法官积极走访、想方设法添加到被告微信,通过聊天得知被告在缅甸的信息,无法到庭参与诉讼。经征询被告同意,法院定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平利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
      人民法官为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大限度服务人民,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庭审准时开始,主审法官远程视频依法核对原、被告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被告远程视频参与诉讼,客观真实表达意见,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等各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不仅让被告通过视频确认、还经过微信书面确认调解协议后,法院当庭制作民事调解书,并经被告同意,微信送达调解书,当即发生法律效力。本案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庭审,打破了传统的审判方式,推进了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法律与社会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