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要将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工作不断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平利县法院综合审判庭积极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
近日,平利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一起原告安康某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习某、平利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因汽车租赁而产生纠纷,因纠纷原由过于复杂,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妥善解决,原告安康某汽车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本案安排在下午两点半准时开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案情复杂,庭审活动持续到下午6点还未审结。因一方当事人是外地人,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此当事人若因参加诉讼多次往返不安全,法官遂安排休庭一小时,晚上七点半继续开庭审理。在双方当事人都理解配合下,庭审活动有序进行持续到晚上10时30分。
疫情防控期间,平利县法院继续贯彻“群众少跑腿,为民司法服务到最后一公里”的做法审理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