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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领取赔偿遇阻,帮扶干警服务暖心
  发布时间:2020-04-02 14:49:34 打印 字号: | |

3月20日,平利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帮扶干警田自春、罗筱晴协调司法局公证员三阳镇天池村八旬帮扶对象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帮助老人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公证事宜,解难题,暖民心。

高某在新疆务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法院判决,由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共计赔付高某家人六十余万元,新疆法院要求兑付案件当事人必须亲临现场方可兑付款项,但是高某父母年过八旬,体弱多病,远距离出行几乎不可能实现。高某某夫妻二人属于平利县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帮扶干部田自春及时沟通新疆法院了解案件款兑付相应手续,被告知如老人不能亲临现场办理案件款退费事宜,必须由当地司法公证人员出具公证书3月20日,经多方协调沟通,田自春与司法局公证人员驱车三阳镇天池村为老人开展上门公证服务,顺利办结公证事宜。

平利法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帮扶干警秉承“群众事即自己事”的帮扶理念,尽心尽力为当事人化解生产生活难题,穷尽一切手段措施让老弱病难群众日子过得舒心,帮扶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赞许


 
责任编辑:平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