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原、被告系因买卖合同产生的借款纠纷。因被告在上海务工,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不详,且提供的被告电话号码错误无法取得联系,导致诉状副本无法送达。按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当了解到被告母亲居住本县农村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两次携卷到被告母亲家中,和被告母亲拉家常并不厌其烦向被告母亲释明法理,取得了被告母亲的理解和支持。
在被告母亲的积极促成下,承办人和被告取得视频连线,及时交代诉讼权利和义务,核实债务数额。被告表示自己愿意积极应诉,配合法院纠纷化解工作,但受舆情影响无法前来应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和被告及时确定了视频调解时间。
开庭日,承办法官再次视频联通被告,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整个调解过程公开透明,程序简洁高效,气氛和谐,至调解结束仅用时9分15秒。此后,承办法官又通过微信图片形式向被告发送调解笔录,被告确认无误后,及时根据调解笔录制作了调解文书,并通过微信确认被告详细地址向其邮寄送达民事调解书。
视频调解助推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及时化解,真正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司法资源最优化、司法程序最简化、法律效果最大化,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