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佛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化解原告老刘与被告老王矛盾纠纷由水火不容到握手言和。
被告老王年过六旬,按说心态早已通透,又是何故气盛伤人?据了解,老王有个多年搭伙过日子的老伴儿李大妈,近两年俩人生活中多有摩擦,老王就开始捕风捉影地找破坏俩人感情的病根儿,恰逢原告老刘应李大妈要求帮忙在集镇上买农药事宜,正当原告老刘准备出门离开时,被找上门来的老王用木棍打倒在地。该起纠纷看似寻常,但背后却透露着隐忧。因为老王曾数次被公安部门治安管理处罚过,这次事件发生后经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教育处罚后,老王不但没有认识到自身错误,反倒叫嚣着要老刘付出沉重的代价。事虽小,但如何平息双方怒火,如何避免恶性安全事件发生,成了法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审法官认识到,该案如果依法判决,不仅原告权利不能得到救济,反而会激发被告的对立情绪。本着“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考虑到农村社会“地熟、人熟、事熟”的熟人社会的特点,遂邀请辖区两村的村支书(同为人民陪审员)协助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他们在当地有威望、受尊重、被乡亲所信任的优势,通过批评教育、组团说理、限时化解的方式,一步步将理说进老王的心坎里,最终通过一上午的调解,老王自愿赔偿原告因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原告也对被告选择谅解言和。
两位陪审员纷纷表示,本次的调解经历很有意义,要将学到的法律规定与村民进行分享,宣传法律法规,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乡村氛围,促进矛盾纠纷在村内化解,推进新时代“无讼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