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因琐事邻居夫妻“二打一” 小矛盾酿成大伤害,看平利法院案例!
作者:陈彬 赵龙涛  发布时间:2024-03-16 09:35:26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原告小叶(化名)与被告小胡(化名)两家因土地买卖、承包土地流转等问题产生矛盾积怨已久,2022年5月一天,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相互辱骂并互相推搡,在此过程中小叶用手将小胡推倒在地,小胡起身后与小叶互相抓扯头发、用手抓手腕,后小黄(小胡丈夫)赶到现场用水泼在小叶头上,并抓住小叶胳膊将其拉滚倒地。小叶经送医,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脑外伤综合征;闭合性胸部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等。双方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时应积极寻找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二人故意激化矛盾并对双方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被告小黄作为被告小胡的丈夫,案发时本应及时制止小叶与小胡的厮打行为,但帮助妻子小胡共同对原告小叶进行侵害,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结合事发经过、双方受伤情况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情况,对于原告小叶的主张,损失应由原告小叶、被告小胡、被告小黄按3:3:4责任比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被告胡某某反诉主张的损失,应由原告小叶与被告小胡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小错不改将酿成大祸。我们在因鸡毛蒜皮的事情发生矛盾纠纷时,应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止祸患于萌芽,积极寻求司法机关帮助,而不是一味的争斗,否则只会两败俱伤!

 
责任编辑:胡甲佳